刚察县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5日 消息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县司法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刚察县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刚察县西大街53号,邮编:812399,电话:0970-8655280)。现将县司法局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县司法局根据《条例》相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

坚持巩固和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公开发布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等常态化信息,促进社会群众全面了解监督司法行政工作。2023年,我局通过“刚察藏汉双语普法平台”政务微信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79条。推进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严格审核和把关了县政府各部门公布执行前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同时牵头组织对县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或修改。今年以来,对全县公布的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清理,经清理,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保留)15;规范性文件修改3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接受4起行政复议案件,其中2起维持结果,1起纠正结果,1起暂未审结。未经复议直接起诉7起,复议后起诉1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公开”的原则,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处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工作原则,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对刚察藏汉双语普法平台”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常态化开展自查,杜绝平台更新不及时、表述不规范问题。2023年刚察藏汉双语普法平台共发布信息503篇,微信公众号订阅数 1827 人,阅读量3.6万次。

(五)监督保障

完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日常人工检查及县委网信办监测平台监测,提高网站信息纠错能力。2023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1

0

1

4

0

0

7

0

7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公开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存在问题

一是有些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信息公开意识。由于局各科室在本职工作较为繁忙的情况下容易疏忽对信息的收集。因此要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断强化我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目前公开的信息形式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类、视频类较少,下半年工作中,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尽可能多的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在严格信息审核制度基础上,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的科学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