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公安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刚察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部署要求,扎实推进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刚察贡献公安力量,法治成果显著。现就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始终坚持从大局出发,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执法规范化建设放在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明确责任分工,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
2.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制度,不定期召开学习会,全面分析我局法治建设情况,同时对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
1.推进“互联网+公安服务”模式,以户政、车管、出入境为重点将行政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咨询、网上查看流程等服务。
2.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和环节,实现服务事项“只跑一次”的工作目标,行政办理事项全部实现一次性告知,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
3.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在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除大型活动群众安全许可等事项无法压缩外,其余事项均根据便民政策最大化压缩了办理时限。
(二)大力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我局积极制作了普法责任清单、按事项动态调整工作,认真组织民警学习并履行公安部督察审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的通知》,同时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承办部门及相关法律责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三)创新社会治理。
1.不断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双警”制度,将“一标三实”信息采集等工作贯穿其中,夯实基层基础,同时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今年我局在省厅、州局的统一部署下联合市监、卫生、国土、环保、应急管理、消防等部门同步开展“行业清源”统一清查行动,检查宾馆43家、加油站8家、网吧5家、摩托车修理铺52家、手机店24家、食品加工店129家、药店10家、物流寄递业6家、污水处理厂1家、农资产品店2家、打字复印店15家、废旧金属收购点5处、网吧2家、KTV2家、台球室21家、汽车站1家、美容美发店20家、停车场2处、建筑工地8处、集贸市场1处、商业步行街1处,实现行业乱点乱象的依法治理常态化。
2.稳步推进智慧新警务工作。为大力推进全县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我局积极构建指挥主导、情报支撑、警种联动、一体运作的警务实战新体系,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战斗力和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3.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实行“网格化巡逻防控”和“武装联勤巡逻”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备案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严格审查,按要求进行备案,并注重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亮证执法。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未发现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及文书等情况,执法人员一律持有人民警察证上岗,亮证执法,执法手续齐全,程序合法,截至目前,除新招录的民警未达试用期外,其余民警均持有人民警察证。
2.窗口公示。办事大厅、行政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执法人员职责,设立岗位信息公示牌、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等,同时将办事流程、收费事项公示在显眼地方,方便群众查看,实现程序透明化,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
3. “双随机、一公开”。我局始终坚持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具体公开情况如下:2023年,我局共在政务服务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录入各类行政事项800余条,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2条,行政处罚事项125条;制作各类行政指南140项;梳理政务服务“七办”清单887条;梳理流程优化再造事项清单887条;梳理“四办、高频办、全省通办”事项名称编码清单887条;政务服务统一认证平台已经录入了2000余条窗口办结事件,并处理了151件代办提醒事项。我局各部门通过“阳光警务”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673次,其中行政检查20次、公安简报308次、警情通报364次,确保了我局各项工作公开、公正地展现在群众面前,确保了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高品质服务、创造高质量环境。
(二)实现执法活动“全留痕”。现阶段,我局的执法记录仪配备率达100%,已完全满足了执法办案需要,在案件办理中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进入办案场所的每一名违法嫌疑人的人身检查、信息采集、随身财务代保管、休息饮食、候问及讯(询)问过程均在办案区监控下进行,同时大力推进办案网上流转、涉案证据管理、法律文书制作的网上流程化运行,并做好纸质版案卷,实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模式,做到执法活动精细化的可回溯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我局以法制大队作为执法监督的第一道防线,依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青海省公安机关案件法制审核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的刚察县公安局案审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制定了《刚察县公安局案审委员会制度》,要求我局各执法办案部门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意见不一致时,报送我局案审委员会作出最终决定。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对妨碍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改善执法条件,切实保障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
(五)加强执法监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流程、可视化、闭环式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制员在执法办案中的示范带头和审核把关作用,严格选配法制民警4名,兼职法制员12名,有效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实行督察、法制部门联合定期、不定期深入局属各基层所队,坚持每月对行政刑事案件网上流转、工作流程、法律文书录入以及案件质量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执法办案部门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2023年,共组织开展网上月考核12次,季度考核4次,现场突击检查50次,执法巡查112次,提出审查意见1000余条,纠正网上执法办案存在瑕疵问题650余处。同时,建立完善9项执法质量相关制度,实现了执法质量规范化。
(六)聘请法律顾问。解决我局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复核、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我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为我局提供仲裁或者诉讼纠纷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对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今年我局无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和反映问题机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主动出击,化解矛盾。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持全面排查、源头化解、精准盯防、高效管控,坚持和发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使其成为常态化工作,并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专项宣传。
2.进一步加强依法按程序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保障法律救济途径畅通。
七、全面提高干警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贴近警务实战,着力提升民警素质能力。扎实开展民警大练兵活动,严格执行“战训合一”,实行法制员轮训制度,重视执法教育培训,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了执法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同时积极参与国家公职人员网络普法考试,参考率达90%以上。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执法学习、培训15余次,目前,我局122人取得基本执法资格,2人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围绕重点法律、重要领域、重要节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我局结合“1.10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5.15经侦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我们先后组织了20多次相关部门和警种深入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2.创新普法形式。一是加强与日常工作的融合,结合扶贫结对帮扶、百万警进千万家、日常警务宣传等活动,把“法律八进”体现在工作的角角落落,零距离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居民、单位职工等宣传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等法治观念;二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依托公众号“刚察公安”进行以案释法,纵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注重在普法宣传内容上下功夫,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