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刚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主题教育为新动力,立足部门职责,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推进科学民主集体决策,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依法治林治草,促进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法治建设领导保证
局党组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我局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研究部署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部署全年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法治工作。对涉及法治建设的重要事项,都要由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成立了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行政案件审核领导小组,负责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行政案件的审核工作,对2023年的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行政案件卷宗进行了自查工作,自查率达100%,按照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开,积极对行政处罚在政府公示网上进行公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公布的执法程序进行执法。
二、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
我局制定《刚察县林业和草原局职工全体会议前学法计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重要讲话,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全面贯彻“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要求,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自觉用新思想、新理论、新观念、新思维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使学习过程成为提升党性修养、破解工作难题、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履行职责、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始终保持对党忠诚、遵纪守法。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3年林业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三、加强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共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2起,缴纳罚没款156.65万元;开展日常动态巡查20余次,出动人员80余人,对我县各乡镇、砂石料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建BS、大棚房等不定期巡查。二是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土地及林草违法案件22宗,结案14宗,共收缴罚没款156.65万元,拆除违法建筑4宗,没收违法建筑4宗,正在办理8宗;2023年度共下发刚察县土地卫片执法图斑334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核实和填报334个,涉及监测土地面积5745.45亩,其中耕地面积3.01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23亩。已完成实地核实图斑中,涉及违法用地的图斑17个,涉及合法用地的图斑17个,涉及其他用地的图斑300个。下发矿产卫片8个,已完成外业核查和内业判定工作,目前正在根据上级审核结果进行完善,并针对卫片发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过程中。
四、支持依法履职,积极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我局积极支持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和党日活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依法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要求局机关负责人根据规章制度出庭应诉,单位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负责人或者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局机关主要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应诉的,应当委托职业律师或者业务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2023年我局无出庭诉讼案件。
五、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我局编制了《刚察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权责清单》,全面、准确梳理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事前公开内容。我局根据权责清单确定的我局行政执法权力和责任,将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我局还制定了《刚察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建立了较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的运行机制。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明确由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行政执法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局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工作,并由专人负责。
六、加强普法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局不动产大厅、走廊等公用区域,悬挂张贴普法标语和宣传画,定点制作普法宣传栏,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将法治文化与部门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创新法治建设模式,开展了法律宣讲、警示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活动,形成了独有的法治文化特色。二是扎实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普法,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结合实际工作,在各科室下乡之际宣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草原防火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的法律意识。加大学法用法培训力度,全体干部职工全部完成法宣在线学习任务和在线学法考试任务。2023年,下乡宣传法律知识49次,制作宣传展板1块,悬挂横幅3条。三是严厉打击违法案件,形成对不法分子的高压态势。落实严格的林地管理制度,切实保护林草和野生动物,加大对林业草原和野生动物行政案件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警示和震慑作用,狠抓典型案例,以案述法,对发现存在非法占用、破坏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处理,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和谐新刚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