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伊克乌兰乡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消息来源:

今年,我乡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进程。现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乡党委的主体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确定了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担任成员的伊克乌兰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组成人员的分工和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领其责,切实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二是周密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定期召集班子研究,将法治建设纳入了伊克乌兰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各责任部门任务要求。同时乡党委、政府与各行政村、单位签订了普法目标责任书,督促村“一把手”亲自抓总,推动民主法治村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截至当前,成功创建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正在申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三是强化学习,筑牢法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知识,深切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全乡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全乡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今年,全乡内开展法治专题学习8余场次,干部职工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参考率96%,及格率90%以上。

(二)全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确保下发事项承接运行。一是乡便民服务中心优化窗口布局,民政办、计生办、劳动保障中心、医疗养老等部门进驻办公,各窗口有流程,见制度,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各站、所实现首问责任、一次告知、一窗受理等制度及办事指南可视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坚持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对办事人员态度蛮横、语气暴躁、态度不诚、办事推诿扯皮的,群众可以通过窗口办事满意测评器和海北州政务服务监督评议小程序进行评价,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将政务服务工作实实在在体现在便民、利民、亲民上。三是拓宽政务服务渠道,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以“魅力伊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为载体,加强政策宣传、政务公开、便民指南、学法用法、意见征集等功能的开放,群众可通过“魅力伊乡”公众号、“乡法律顾问群”直接留言,了解办事流程,咨询惠民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同时乡属各村微信群不间断推送职业介绍、岗位招聘、创业指导等服务。

(三)加强依法行政,深化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积极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完成了各村、各寺院公共法律服务室的挂牌,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室与村警办公室进行合署办公,既有效的利用了场所,又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文书审查等方面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政能力。持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全乡6个村委、1个社区会均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律服务全覆盖。三是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乡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1个,其中乡级1个、村级6个,寺院3个,专业性和行业性1个,共有人民调解员65名,法律明白人18名,普法志愿者36名,均能各司其职,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广大弱势群体维权。年内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8余场次,解答法律援助咨询600余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人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依法依规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后,必须再经过乡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方可实施。二是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对行政决策过程进行全记录、材料归档和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五)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一是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伊克乌兰乡结合实际,制定了《伊克乌兰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伊克乌兰乡防汛应急预案》等文件,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民兵应急救援队,并在各村委会成立联防小组,依法分级分类施策,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及时完善应急预案和乡、村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二是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防汛、消防等应急演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映能力,并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今年,开展防火应急演练3次,实现了6个村委会全覆盖,防汛应急演练1次,提高了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根据中央、省州委1号文件精神宣讲、百名干警大排查活动及刚察县委、县政府“风险隐患大排查、矛盾纠纷大调处、治安环境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对全乡各村社进行入户宣讲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同时依托网格化管理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一核五队”工作组和“平安五级网”作用以及“十户联防”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的摸底排查,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打造了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式解决”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集提供法律咨询、文书、法律援助等“一站式”高标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也成功打造“伊家人”品牌调解室,全年共进村入户2300余户,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起,调解成功31起,调解率和化解率均达98%。

(七)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对全乡各级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邀请观若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法律知识培训5次,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加强了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为“法律十进”工作提供了人员力量;组织乡政府人员进角什科幼儿园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推进了“法律进学校”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开展了走访寺院法治宣传活动,对辖区的三所藏传佛教僧人进行面对面的法律知识讲座,发放相关普法资料300余份,取得较好成效。同时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扫黑除恶、电信诈骗、矛盾纠纷排调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利用“三月法治宣传月”、三八妇女节、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进村入户23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2590余份,开展现场宣传活动18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00余人次,悬挂各类横幅14条。

二、存在的问题

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还存在差距,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知法用法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二是对生态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义务教育等领域的一些普遍问题法治宣传不够深入,执法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三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人员管控,宗教寺院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