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吉乡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泉吉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具体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委、县政府法治建设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全面完成了泉吉乡2023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1、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精神。一是带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法律知识、认识和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组织乡、村党员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及中央、省州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励。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建立了以乡党委为领导核心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基层治理体系和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制定实施村规民约为载体的共建共享基层治理良序,建立动态管理、跟进问效、全域覆盖基层法治示范创建长效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3、在具体工作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与全乡中心工作相结合。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人员变动、组织不乱、工作不断。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其次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活动,以此作为“法治”创建的重要载体,支持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切实做好村规民约的制定工作。在民主自治模范村的创建中,抓好法治模范村的软件建设。各村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为蓝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做到村务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并重点开展了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周末、节假日分组划片,上门普法,在主要路口以图片展板、悬挂条幅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做到普法到人,人人见面,人人受益;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群众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了良好的群众知法、学法氛围;注重实效,建设和谐农牧民法治观念,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各村民事纠纷越来越少,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二、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有序、工作有实效
(一)坚持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行政,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一是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明确了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二是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整合便民服务中心,将各窗口单位整合到乡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统一印制了各个窗口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三是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政府办事机构、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等全部上墙公开,单位领导及办事人员联系方式及时更新,为群众咨询、投诉、提出建议意见提供便利。今年以来无群众不满意投诉。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多形式”普法。采取会议、标语、横幅、宣传单、文艺表演、以案说法等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等宣教内容,结合“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依托刚察县法德直通车法制宣讲活动、全乡文化月系列活动及村民大会等为契机,运用“典型案例”“微视频”“藏汉双语宣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3年多部门联合开展普法宣传5次、司法所开展专题法治讲座8场次、印发各种宣传单3000余份、受教育人员4000多人次,司法所进行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共达20余人次。二是坚持“菜单式”普法。在我乡“浪漫泉吉”公众号上增设每周普法专栏,由乡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以案释法、法治故事、法治动画等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贴近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藏汉双语法律知识,积极探索“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实现了农牧民群众随时随地指尖学法,进一步提升了全民依法办事知晓率和满意率。截至目前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234人,发布相关法律法规44条次。三是坚持“深层次”普法。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律素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我乡特邀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综合审判庭庭长宋积珠、县法律援助中心韩淑萍律师,青海观若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乡干部、各村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社会治理队成员、法律明白人及部分群众代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农牧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人民调解相关内容。同时,分别召开各村社区党员大会、群众大会、妇女大会、青年大会等专题宣传讲解民法典、草原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办实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环境和氛围。
(三)推进依法治村,夯实民主法治基础。一是在辖内6个村1个社区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各村(社区)根据实际,完善村规民约,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村务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民主监督健全有效,村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广大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二是坚持“专群结合、以专带群”原则,将全乡6个行政村、1个社区、2个寺院和4个游牧民定居小区划分为9个片区、43个网格,把1922户农牧民家庭按每15至20户组建为1个联户小组,共组建96个联户小组,每个联户小组推选有威望的老党员、群众、卸任村干部等组成3至7人的工作小组,并推选1名组长,负责本小组综合治理、信息传导、政策法规宣传等各项工作开展。同时,充分发挥“一核五队”(社会治理队)、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明白人等村民自治组织职能作用,协助乡党委、政府、派出所、司法所做好法治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格局。
(四)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泉吉乡按照矛盾纠纷调处的范围、难易程度及人员职责,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按颜色划分为五类,即“五色预警机制”:超出乡镇管理范畴需上报县委政法委解决的为红色等级;由乡党政联村领导解决的为橙色等级;由村“两委”带头进行化解的为黄色等级;由本村社会治理工作小组化解的为蓝色等级;由村级小组内两个网格长解决的为绿色等级,结合县委政法委“五级平安网”工作要求,对辖区社会治理现状进行客观、全面、精准的评价和诊断,实现从“被动响应”向“主动进位”的转变,及早防控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一方平安,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共排查矛盾纠纷160余次,受理矛盾纠纷5次,化解5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离州县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宣传形式单一,群众接受程度不够高,普法宣传工作深度、广度、密度还不够;二是基层缺乏法律专业人才,专业性及针对性还不够;三是依法治理工作中,受执法权限等因素限制,乡村干部在部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纠纷协调化解、违法行为管控等方面主要起协调、排查、做思想工作等基础性工作,难以在实际操作中树立“法治威信”。
下一步,我乡将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和本乡实际有条不紊的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社会治理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强化阵地建设、注重实践活动、加强依法治理等具体措施,改进提升依法治理工作能力,努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