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关于鼓励刚察县各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4日 消息来源:

全县各企事业单位:

  就业见习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鼓励设立就业见习基地,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就我县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企事业单位:依法注册并具备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

  2.社会组织: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等

  3.其他机构: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提供见习岗位的机构

、见习基地的申报与认定确定和申报设立见习基地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具备吸纳见习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

  (二)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以确保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应明确每年度所能提供的见习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和见习时间等有关内容;

  (四)要具有一定的见习场所(岗位),能满足相关实践的需求并有相对稳定的见习指导及辅助人员;

  (五)建立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包括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生活补助发放、见习情况考核及鉴定等;

  (六)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申报见习基地应提交以下资料

  县所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申办见习基地的,提交《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见习人员指导老师名册等材料,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州人社部门复核、省人社厅审批。  

四、政策支持

   1.补贴政策:对认定的见习基地,根据《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字〔2020〕1833)和《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及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政办〔2022〕19号按规定给予企业事业单位见习补贴。

   2.培训支持:优先推荐见习基地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3.宣传推广:通过政府平台宣传见习基地,提升社会影响力。

五、申报期限

  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9日。

六、联系方式

  刚察县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970—5930107

 (相关材料请提交至县人社局四楼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请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申请,共同为青年就业贡献力量。


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1).xlsx

一审一校:霍 燕

二审二校:措杰东智

三审三校:史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