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我在2月份在网上找工作在与 贾秀伟 *********** 联系后要去柴达煤矿干测量工作,谁知到热水镇柴达煤矿让我干些作资料的工作,我不太熟悉,于是我在3月初跟工地负责人 赵振寒 *********** 提出离职同意后,我问工资情况,他说发工资的时候就发了。 后面联系之后又不给我工资11900元。 然后问打刚察县劳动监察大队的电话,劳动监察大队联系人一开始还好了解情况,说要调查一下,后面再通电话,他又说跟老板联系了说我到工地睡了20几天没理由,我说就算我睡了20几天难道工地没活我就没工资了吗。何况我干活了,在打电话之前我们就加微信了我发了,工地挖机干活照片,班前会照片,施工日志,和甲方人员每日工作微信交接的截图,除了停工了几天,其余的工作记录都有,这难道证明不了我工作日常。后面连续联系了几次都不是向着我们劳动者,反倒向着公司,最后一次通话,我说能不能立案,他说立案必须本人到劳动监察大队去申请,不去立不了案。我当时都找到工作了。直到现在工资还没着落,我想请领导协调一下,帮我要回工资。感谢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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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情况: |
回复时间:2025/7/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收到后及时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现回复如下: 2025年3月16日,我单位在欠薪核处管理系统(12333)收到您反映的欠薪线索,我单位工作人员及时与该项目部负责人贾秀伟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贾秀伟称陈其江在该项目务工情况不清楚,后经联系工地负责人赵振寒称您到该项目工地时项目未开工,在工地住了10多天,工地开工的时候您便辞职离开工地,我单位工作人员要求您提供劳动合同和欠薪证据,您提供了一些工地照片和微信聊天记录(照片和微信聊天记录无法作为拖欠工资的有效证据),我单位联系您要求到我单位进行调查询问并立案查处,您本人称因工作原因无法到我单位进行协助调查并举证,后期您之前联系电话(***********)长期处于关机状态无法联系到本人。我局经调查不存在欠薪情况。如您对2月份工资问题有异议因申请劳动仲裁进行下一步处理。
刚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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