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根据省财政厅《全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特制定《刚察县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省财政厅《全省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刚察县财政局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抓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成立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宣 勇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志杰 财政局副局长
张妍艳 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局农财股股长
成 员:张 钰 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局预算股股长
杨晓刚 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主任、局村级代理记账中心主任
陈晓丽 县农村金融服务站站长、局财监股股长
王 婧 办公室主任
宋东措 行财股股长
朵 珍 经建股股长
郑国成 金融办副主任
韩绍萍 社保股股长
侯 红 国库股股长
王 燕 绩效股股长
任 庆 政府采购办主任
王婷婷 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杨晓刚 村级代理记账中心主任
王秦海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财监股,领导小组主要安排和指导开展全县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研究专项检查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检查情况。办公室负责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工作,开展问题审理及提出处理意见、数据及检查情况报告等工作。
二、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对象。
专项检查主体对象为全县各级预算单位。检查的范围为2019 年和2020 年度预算资金及账户管理、有关重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等,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二)检查方式。
专项检查主要以各预算单位自查自纠为主,抽取部分单位同步开展重点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主要对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等情况开展检查,主要专项检查事项如下:
1、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及银行账户核算情况。
2、政府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管理使用情况。
3、财政国库存款账户及财政专户收支管理情况。
4、产业化扶贫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和农业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5、2020 年当年实施的对口援青、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
6、群众救助专项资金、救灾储备物资资金及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7、山水林田湖草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8、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及财政用于企业的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9、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情况。
10、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统发落实情况。
(四)检查重点。
1、专项资金方面。重点检查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的规范性是否有擅自变更及越级变更项目现象;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有无滞留延压情况;是否按规定专账核算,是否存在拆借、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情况;是否存在决策、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损失浪费等情况。
2、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方面。重点关注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和政策要求。
3、财务收支和银行账户方面。重点检查各项收支是否按预算要求执行,应缴收入是否按规定上缴;是否虚列支出、隐瞒存量资金;是否编造虚假财务依据套取或骗取资金;是否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等;是否存在擅自开设账户、出借银行账户情况等。
4、对口援青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以及擅自变更项目、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5、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统管方面。重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统一于“社保卡”发放,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扩大范围、提高或降低标准问题。
6、财政国库存款账户及其他财政专户收支管理方面。重点对国库存款账户及财政专户资金流及日清月结情况、国库存款账户收支日记账核算情况及银行对账单进行检查,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违规出借等问题。
7、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及财政用于企业的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国有企业虚增利润、虚列成本等问题,是否造成国有资本经营效益不实,是否隐瞒国有资本收益、少缴收益或违规超发绩效年薪,是否存在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等问题。
8、政府采购法规执行方面。重点检查同一采购项目是否存在拆分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是否存在无预算或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擅自采购的行为等问题。
同时,对近两年纪检监察、巡视、审计、财政检查查处问题限期整改未落实、未完成的一并纳入检查范围。
三、检查时间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7月20日)。各预算单位是自查自纠的责任主体,自查面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反映,自觉纠正,自查零问题单位须出具《“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零报告承诺书》,并于7月20日前完成自查表和承诺书的上报工作。
县财政局将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部分预算单位同时开展重点检查,确保自查自纠阶段取得成效。
(二)主动配合阶段(7月25日至8月20日)。各预算单位配合好省级重点检查工作,县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主动配合省财政厅对此次检查工作,及时完整地提供检查资料,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县财政部门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做好有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处理、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对整改结果跟踪问效。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好自查自纠。各预算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查摆、如实查纠,对自查自纠中查出的问题不大的立行立、即知即改,对问题严重的视情节酌情处理。
(二)严肃处理追责。一是依法移送线索。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又难以深入核查的,作为问题线索移交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处置。二是依法严肃查处。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自查零问题承诺单位经检查发现问题的,将按照财经法规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失职失责造成国家资金财产严重损失及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
(三)强化整改落实。县财政部门要对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进行督促;要加强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源头管控,有力防范风险。
(四)严格财经纪律。县财政部门要认真遵守党纪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于律己严格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公平公正执法,杜绝隐瞒事实、就轻避重等问题,确保检查工作质量。
附件:1、严肃财经纪律自查情况汇总表
2、2019-2020年度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自查问题情况表
3、“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零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