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刚察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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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中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青海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青水河湖函﹝2023﹞188号)要求,梳理山洪灾害防治区内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流,逐条河流建立河道名录。刚察县列入山区河道名录的河流共5条,分别为阿斯汉曲、才特曲、鄂乃河、瓦音曲、折玛曲,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现将我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刚察县山区河道名录
刚察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