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政办〔2018〕141号
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批转调整刚察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黄玉农场,县政府各部门,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
县财政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调整拟定的《刚察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14日
刚察县2018年调整统筹
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统筹能力,发挥财政涉农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度和效益,加快建立健全涉农资金使用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贫困农牧民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号)和《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等八个脱贫攻坚计划及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6〕50号)及《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刚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3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2018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九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总体要求,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有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发挥资金聚合效应,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以巩固提升。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共刚察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教育引导、技能培训、政策支持、专项资金扶持、技术和信息服务以及部门帮扶等措施,加大对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力度,使贫困乡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实现全县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2018年底实现1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4049名贫困人口全部精准脱贫后巩固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的前提下,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统筹整合安排项目。整合优化各类涉农及相关资金,统筹使用,把脱贫攻坚同全县重大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联动起来,集中财力向全县12个贫困村倾斜。
(二)规划带动项目,项目整合资金。围绕“九个一批”脱贫行动计划,突出重点项目、重点区域,集中投入,连续投入,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全力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及相关资金资金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优势互补,集中投入的原则。将各级安排的性质相近、用途一致的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使用,统筹安排、集中投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产业项目投入的方向、支持环节和工作机制,使各项资金互相匹配,形成合力,引导各类要素向贫困村集聚。
(四)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以脱贫项目为平台,以贫困农牧民增收为核心,强化沟通协作,形成政策反应协调机制。创新工作管理模式,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加大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和责任跟踪问效,提高联动助推发展。通过创新投资方式方法,建立涉农及相关资金归类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作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
四、统筹整合范围及方式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号)《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刚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37号)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统筹整合。具体包括:中央、省、州、县级财政涉农资金(除有明确规定的不能整合项目或资金)、援建涉农资金、融资涉农贷款和无偿捐资涉农资金(除有严格规定使用的)、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方面投入基础设施等资金。收回结余的项目存量资金可财政调整的安排到精准扶贫项目中统筹使用。
五、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6〕123号);
2、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财政支农和扶贫专项资金盘子整合安排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6〕28号);
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6〕40号);
4、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青财农〔2016〕563号);
5、中共海北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北州发展产业、转移就业等八个脱贫攻坚计划及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行业扶贫专项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6〕50号);
6、《刚察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7、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刚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37号);
8、刚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刚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刚政办〔2017〕45号)。
六、整合资金规模、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
(一)整合资金规模。根据统筹整合范围,2018年调整统筹整合资金计划18014.73万元。主要内容及项目包括:产业扶贫项目8项5005.55万元,创新产业扶贫项目4项812.16万元,金融扶贫项目6项730.63万元,旅游扶贫项目1项300万元,教育扶贫项目2项50万元;基础设施脱贫项目10项4092.8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项3045.25万元;农牧业发展项目9项3790.40万元;其它2项187.92万元。
(二)年终调整的主要依据和理由。2018年初计划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10153.9万元。本次调整为18014.73万元,调整资金增加7860.8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陆续下达和工程量清单重新梳理确定拟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新增部分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等项目,另有部分资金未落实或不能进行整合的资金进行调减,经过整合后,新增资金7860.83万元。
七、整合资金项目建设投向
2018年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科技推广等项目46项。其中:产业扶贫项目8项,计划投资5005.55万元,占总资金的27.79%,创新产业扶贫项目4项812.16万元,占总资金的4.51%,金融扶贫项目6项730.63万元,占总资金的4.06%,旅游扶贫项目1项300万元,占总资金的1.67%,教育扶贫项目2项50万元,占总资金的0.28%;基础设施脱贫项目10项4092.82万元,占总资金的22.72%;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项3045.25万元,占总资金的16.90%;农牧业发展项目9项3790.4万元,占总资金的21.04%;其它2项187.92万元,占总资金的1.04%。具体如下:
(一)2018年21项产业发展、金融、教育等扶贫项目。
1、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村集体经济破零复壮工程项目。计划投资中央财政资金197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计划投资165万元,用于全县2017年底动态调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319人的产业发展扶持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非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投资760万元,对全县19个非贫困村每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扶持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 “一村一品”(母畜周转、商铺、入股资产收益)产业,由各村依据资源优势、地理位置、产业特点选择产业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实现“破零”。严格履行项目立项程序,规范项目实施。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2018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根据省扶贫局、省财政厅、省农牧厅《青扶局【2018】56号》文要求,投资600万元用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入股分红。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州级扶贫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州级财政扶贫资金50万元,扶持哈尔盖镇亚秀麻村周转母畜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哈尔盖镇人民政府
6、2018年县级配套扶贫资金—产业园升级改造。计划投资559.31万元,用于产业园区设施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扶贫产业园管委会
7、2018年县级配套扶贫资金—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扶持项目。计划投资县级财政资金151.24万元,用于全县2017年底动态调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319人的产业发展扶持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山东援建资金—村集体经济破零复壮工程项目。计划投资750万元,用于15个村级集体经济破零复壮产业发展项目。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9、供销改革发展资金—青海牧源畜牧有限公司农畜产品产地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20万元,建设6240平方米牛羊交易棚舍20处,其中:600平方米牛羊交易棚舍4处,240平方米牛羊交易棚舍16处。改建仓储360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青海牧源畜牧有限公司
10、供销改革发展资金—沙柳河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5.16万元,改建饲料仓储100平方米、草棚100平方米、羊舍960平方米(4栋,240平方米/栋)、运动场2000平方米(4处、500平方米/处);新建道路地坪900平方米。购置设备饲料喂槽、饲草粉碎机51个/台。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沙柳河镇人民政府
11、供销改革发展资金—刚察县吉尔孟乡环仓村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7万元,1、改建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用房85平方米,主要用于日用消费品销售、烟花爆竹销售、通信等代理用房。2改建农村居民生活服务用房75平方米,主要用于农业生产资料含仓储服务。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2、供销改革发展资金—刚察县供销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投资500万元,用于建设三级服务平台、搭建10个村服务网点。将打通物流、信息流节点,实现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13、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投资200万元,对2017年扶贫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14、2018年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投资180万元,对2017年扶贫贷款贴息。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15、2018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投资50万元,用于青春创业担保资金。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16、2018年县级配套扶贫资金—“六项合一”综合保险项目。投资93.13万元,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六项合一”综合保险。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17、2018年州县支农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投资168.5万元,用于涉农经济组织及村集体积极发展贷款贴息补助。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18、2018年第一批扶贫财政资金。投资39万元,用于保险助推项目。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19、2018年第一批扶贫财政资金—乡村旅游项目。投资300万元,购置乡村旅游生态园1栋。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沙柳河镇人民政府
20、2018年第一批扶贫财政资金—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培训贫困劳动力200人。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1、2018年县级配套扶贫资金—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计划投资30万元,计划培训贫困劳动力300人。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二)2018年10项基础设施脱贫项目。
1、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征地费补助资金—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计划投资141.44万元,计划用于住房面积增加,室外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2、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投资100万元,计划用于住房面积增加,室外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
3、刚察县2018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人畜饮水机井。计划投资220万元,用于伊克乌兰乡角什科秀麻村、亚秀村、冶合茂村、扎苏合村、切吉村建设机井。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4、中央预算内资金—刚察县2018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计划投资896.5万元,用于察拉村、公贡麻村、亚秀麻村、新海村、恩乃村、潘保村、角什科休麻村、角什科贡麻村、亚秀麻村、切吉村、冶合茂村、休脑贡麻村建设机井100眼。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5、水利发展资金—刚察县哈尔盖镇察拉村草原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计划投资752.29万元,新建输水管道总长46.77km。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和林业水利局、哈尔盖镇人民政府
6、农村综合改革—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投资120.76万元,建设村级人畜饮水管道。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7、2018年第一批以工代赈资金—刚察县伊克乌兰乡亚秀麻村通村分路。计划投资780万元,建设三级油路6.8公里。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
8、2018年农村扶贫公路中央基建投资—刚察县伊克乌兰乡亚秀麻村通村公路。计划投入资金476万元,用于建设四级油路5.8公里。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伊克乌兰乡人民政府
9、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刚察县国(315)-日芒公路,刚察县秀脑桥、秀脑贡村公路。计划投资104万元扩宽建设全长8公里的国(315)-日芒公路路基、路面、路肩;计划投资149.5万元,扩宽建设全长11.5公里的秀脑桥、秀脑贡村公路路基、路面、路肩。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吉尔孟乡人民政府
10、农村综合改革—2018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计划总投资352.33万元,建设休脑秀麻村、休脑贡麻村、尚木多村、果洛藏贡麻村村级硬化路、沙路、涵洞、桥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三)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项。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24万元,新建牛棚1600平方米、运动场1600平方米、污水粪便处理车间500平方米,饲料仓库360平方米,水井1眼。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泉吉乡人民政府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刚察县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村草原建设项目。计划投资721.25万元,实施生物毒素鼠害防治(高原鼠兔)17.30万亩;人工弓箭地下鼠鼠害防治(高原鼢鼠)6.80万亩;修建高标准畜棚32777㎡;引进种公牛、种公羊各73(头、只),购置饲喂槽73套;牲畜固定式注射栏73个。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资金。投资700万元,项目批复未下达。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4、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口部门项目资金—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计划投资1400万元主要用于农副资源综合利用;粪污处理设施;有机肥生产等。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
(四)2018年农牧业发展项目9项。
1、2018年省级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省级财政资金200万元,推广配方肥1万亩2万,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面积1万亩3万,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和15个土壤养分监测0.9万,实施农作物种子工程包括:计14万,麦类品种繁殖1000亩、油菜新品繁殖500亩),支持1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万,建设人工饲草基地1万亩100万,培训草原生态管护员50人10万,支持2个畜场实施畜牧良种工程种蓄场能力提升建设20万。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2、2018年藏区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万盛牛羊繁育专业合作社肉蛋奶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入200万元。建设场区太阳能路灯60个,青贮窑2160立方米,暖棚4740平方米,饲草料棚800平方米,检疫室120平方米,地坪7000平方米。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3、2018年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计划投资339万元。建设新家固定式牛羊兼用注射栏298个。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4、2018年藏区专项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绿康高原蔬菜种植有限公司果蔬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自筹,土建、田间工程及设备购置;棚内人行道地坪1500平方米,卷帘机30套,墙体保温18300平方米,购置棉被18000平方米、塑料24000平方米等。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5、2018年农牧业发展资金项目。总投资1113.4万元,设置草原防火宣传牌3块,扶持认定的省级现代农牧业产业园1个,开展固定观察点相关工作、开展农产品品牌强农监测、扶持1个新型经营主体省级示范社、支出3个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支出刚察黄玉农场发展主导产业。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6、2018年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投资54万元,建设动物防疫注射栏20套。
责任单位:县农牧科技局
7、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程中央基建投资泉吉乡永盛养殖场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投资75万元,新建畜棚240平方米,购置粉碎机、输送机、粪便无害化处理机,装载机等。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8、2018年退牧还草工程。投资1520万元,新建休牧围栏20万亩,划区轮牧20万亩,舍饲棚圈200户,人工饲草基地1万亩。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9、2018年州县支农资金—县级配套资金。投资89万元,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提升工程11.5万元,乡镇兽医站规范化建设12.5万元,有机产品及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10万元,哈尔盖环仓休麻村产业发展项目15万,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奖补项目25万,鼠害防控项目15万元。
责任单位:县农牧和科技局
(五)2018年其它帮扶脱贫项目2项。
1、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激励资金。投资21.6万元,扶持31个行政村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2、2018年县级配套扶贫资金。投资166.32万元,用于村级保洁员工资。
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整合程序
(一)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根据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和实际到位资金,衔接各涉农项目主管单位,测算当年可用于整合资金的规模,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二)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三)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复,报省州财政、扶贫部门备案。
(四)县财政局下达部门专项指标文件,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九、部门职责
(一)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方案审查、协调项目实施、编制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计划和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
(二)县财政局:负责方案编制和资金监管;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上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报表工作。
(三)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和入库工作,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监管工作。
(四)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五)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纪违法等问题。
(六)项目主管单位: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规划、资金测算、工程监督、指导和资金审核;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七)项目实施单位: 负责整合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及绩效评价工作等。
(八)乡镇政府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的协调工作。
十、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聚焦脱贫攻坚大局。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是党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集中财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务必站在脱贫攻坚的政治高度,强化大局意识,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协调资金和项目安排,全力以赴配合做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各项工作,共同推进全县统筹整合试点工作。
(二)明确责任,规范项目资金管理。项目主管单位结合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及贫困村实际,超前谋划,加强项目论证,加大项目储备,按轻重缓急确定重点项目和建设任务。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做好项目实施、验收和绩效评价。县财政局要加强资金调度。县监委、审计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将涉农项目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三)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取消限制资金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稳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
(四)加强考核,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县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配合,要切实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纳入县直和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年终考核。对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部门和乡镇给予奖励和倾斜;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刚察县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表。